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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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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文明办


学院办公室
领    导
电    话
传    真
院办主任             毛秋凉
0791-3805911
0791-3805987

院办副主任           付小笠

 0791-3808855

 

院办职责范围
1、代表学院处理各种行政事务工作。
2、组织安排院长办公会议等全校性会议 ,编印会议纪要。
3、组织起草学院综合性的文件,校核各部门代拟、草拟并请求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文稿。
4、协调部门之间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5、掌握学院印鉴,开具证明信、介绍信。
6、负责学院公文收发、办结,文件资料编印及其管理,文书档案管理。
7、统一安排对外接待,处理办公室职能范围方面的来信,来访。
8、编报行政统计报表。
9、管理和安排调度学校车辆。
10、安排全校性的各项值班及节假日值班。
11、管理教职工的请假、销假、考勤、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
12、办理学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报批的具体工作。
13、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4、办理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补助、奖金的评定、调整工作,编报有关人事、   劳资报表。
15、负责学院对外宣传和公共关系工作。
16、全院考勤、福利待遇及各类津贴审批。          
17、办理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精神文明办公室
领    导
电    话
主任    付小笠
0791-3808855
精神文明办职责范围
1、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在院行政的领导下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文 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思路、方案和意见。
3、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对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4、做好学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等的评选工作。
5、加强和改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根本任务和工作大局,积极推进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等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学校党委加强和改进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6、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制度建设,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评估制度和办法等的制定和修订完善以及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件、材料等的起草工作。
7、负责做好学院召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的会务组织安排和文秘等工作,认真抓好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落实。
8、参与学院综合治理、“创文明校园、做文明师生”等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
9、做好与辖区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领导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工作,以加强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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