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赣劳培〔1995〕10号文件),我院于1995年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全省职业技术院校中首批设立的鉴定所之一。1997年,根据教学发展的需要,经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院又设立了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
目前,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和高新技术考试站拥有一支办事公正、职业覆盖面广、业务能力强、人员充足和经验丰富的考评员队伍,高、中级考评员达三十余人。
学院鉴定所和高新技术考试站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出发点,以服务于学生为宗旨,以社会效益为重心,建所(站)十多年来,不断根据学院专业设置的调整而申办新职业的鉴定资格,努力提高毕业生的考证申报率,完成了繁重的考核工作。截止至2007年底,已累计完成本校和兄弟院校毕业生,以及省内企业在岗职工共一万九千余人次的鉴定考核工作。目前,我院绝大多数毕业生在毕业前都取得了一个以上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合格证书》,较好的适应了国家大力推广实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力地提升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目前学院鉴定所和高新技术考试站具备以下职业(或模块)的初、中、高级证书鉴定考核资格:
车工、铣工、磨工、刨工、钳工、工具钳工(模具钳工)、加工中心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维修电工 、铸造工、热处理工、电焊工、冷作工、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办公软件应用(OFFICE)、图形图像处理(PHOTSHOP等)和数据库等。
职业资格等级介绍
国家职业资格技术等级共分两个层面五个等级:
1、技能层面: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对应:五级、四级、三级。
2、技术层面: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对应:二级、一级。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介绍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家为劳动者取得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而设立的一种就业准入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推行、由政府认定授权机构实施、全社会通行的证书制度。国家《劳动法》第69条明确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已成为求职的凭证、用人单位招聘的基本要求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
1994年原国家劳动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在全国铺开,政府公布了50个技术复杂、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如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等),实行国家管理下的职业技能鉴定。随后又根据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而产生许多新职业的实际状况,将计算机信息技术以考试模块(如AUTO CAD模块、OFFICE模块等)的形式纳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范畴。 |